《校园人妻春色都市》 死后穿越,唐霄发现自己成了一个垂死的小帮众,并且获得了大暴君系统,其中有武侠世界的各种功法和武技。摩柯无量,九阳神功,万剑归宗,独孤九剑,天外飞仙......数不胜数。在这人心险恶的江湖之中,要么被吃要么吃人,要么死于黑暗,要么融入黑暗。在这重生之世,唐霄究竟会选择成为随波逐流的平凡之人,还是选择危机四伏的霸主之路?“我是唐霄,以杀戮铸就威名,以冷眼俯瞰九霄。”
未来星际时代,地球生物基因变异,漫山遍野的巨型变异生物开始围攻人类,人类的命运岌岌可危。为了生存,杨啸从此进入疯狂的基因进化之旅。“猎杀变异蜘蛛,取得基因碎片,”“猎杀变异巨型罗非鱼,取得基因碎片,”“猎杀马蜂王,取得基因碎片,掉落金蜂剑一把,金蜂剑术秘籍一本,”......
这是一场游戏,有的人是玩家,有的人是玩具。当薛枫醒来的那一刻,这个世界都变了,全民尚武的魂武时代,天上偶尔飞过的宇宙飞船,来自于不同星系的异域人,所有一切都让薛枫感到异常兴奋和焦虑。兴奋的是,在这全新的世界,他薛枫,手握游戏系统,可以开始一段全新的人生,从此肉身横渡宇宙、长生不是梦,拥美人入怀那也不是梦,让薛枫感到焦虑的是,即将面临的一场场考试,大赛……“这是什么?游戏系统?什么?你叫我大神玩家?我就勉为其难接受好了!”所有的一切,都是因为薛枫点开了一个奇怪的对话框……
基因是人类禁区,是神之领域,掌握了基因的奥秘,那就掌握了神的力量!——孟德斯特大名鼎鼎的“基因武道理论”道尽了武道强者力量的来源,练习武功,打破自身基因锁,成就“非人”,这就是武道的真谛。大三学生林峰,意外得到了基因融合器,走上了基因融合之路。别人练武靠天赋,林峰练武靠的是各种远古蛮荒凶兽基因融于己身。从此,林峰走上了基因武道之路,成就最强武神!====老月最新力作,绝对精彩。书友群:189o99589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基因武道》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我抽烟,喝酒,打架,好美色,但我知道我是个好皇后!!《百万雄兵爱上我》是一篇天雷杰克苏文,男主恶堕美男人设一推就倒,文里是个雄性看到他真容都磨拳擦枪。何酒酒看的嗷嗷叫,评论地雷齐上阵,天天催作者:“快让文里的男配都去扑倒这个小妖精!”简直恨不能穿成里头的男配亲自上阵扑杀!没想到有一天他穿到这篇文里去了,成了里头万人想扑倒的男主陈醉。
有些事,等到失去了之后才会觉得珍惜。比如说,作为孩子时的那种无忧无虑。比如说,还没有成年时为你遮风挡雨的父母的爱意。又比如说……阿姆斯特朗回旋加速喷气式阿姆斯特朗炮。当蛋疼的感觉已成过往,四十五度角仰望明媚而忧伤,他……哦不,是她的咪疼已经逆流成河。综上所述,这是一名点满了编程技能的死宅变身为少女在异界大(sui)冒(jie)险(cao)的故事。话说,变身也就算了(你确定?),为什么是婴儿变身穿?还有,婴儿变身穿也就算了,为啥还要给我安上一个被灭族的孤儿这样中二满满的设定?最后,作者菌你就承认吧被狼养大什么的其实和剧情没关系只不过是你写文之前突然间萌起兽耳了对吧岂可修!…………其实,一开始我是拒绝的,可是一动笔节操duang~~~~就没了。by作者菌
九天雄鹰,谁与争锋!三十年血与火铸就的不败传说,踏过尸山走过血海成就的无敌威名。这是一群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军人,他们组成了华夏最早的特种部队——雄鹰。三十年前,“神圣天使”猖狂,犯我边疆,飞鹰力挽狂澜,一夜血杀成就华夏赫赫威名。三十年后,“血色蔷薇”弥漫,复寇我边关,谁人能挡?这是一场轰轰烈烈的看不到硝烟的战争,故事的开始,要从一场声势浩大的特种选拔说起。。。(小说内容纯属虚构,请勿与现实挂钩!)各位书友要是觉得《血色雄鹰》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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